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變遷之路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是政府調控建筑市場、引導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同時又是規范建筑市場的主要措施。建筑業企業資質可以是各市場主體已合格者身份參與建筑市場活動,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市場運行質量。因此,資質市建筑市場各方主體進入市場的準入證。
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建筑業作為城市改革的突破口,率先進行了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初步建立了建筑市場及其運行機制。
為了建起國內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984年起,先后出臺建筑施工和設計勘察企業資質管理制度。
1989年6月,《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出臺,標志著全國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全面展開。
1990年,制定了房屋建筑、鐵道、交通等20個大類、41個專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并對全國建筑施工企業進行了資質復查認證。
1995年,建設部出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即修訂了等級標準,劃分施工總承包、施工承包、專項分包。
為優化吊證施工企業組織結構,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2001年再次對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等級標準進行了整體修訂,形成施工總承包、專業陳保國保、勞務作業分保三大序列,增加了特技資質等級,并大范圍地開展了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就為重新認證活動,使資質管理落在全國范圍內形成高度統一。2001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一直沿用至2014版的正式出臺。
2002年,建設部又修訂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出臺了《施工總承包企業特技資質標準》,于2012年完成了特技資質企業延續就位工作。
2014年11月,經過兩年多的時間修訂的2014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正式推出,并計劃用兩年時間進行新舊資質證書的更換。
2015年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發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20次部常務會議會審通過。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許可、延續與變更、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24條,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予以廢止。
總體上說,通過實施資質管理制度的引導,全國建筑施工企業組織結構優化調整初見成效,基本形成以施工總承包為主體,以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為依托的三個層次的產業組織結構形式。